蒋伟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主要工作情况
(一)工作部署情况。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24年7月,省委书记黄坤明在实施“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会上指出,要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内外贸规则机制对接。省长王伟中在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落实全国首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任务,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调整完善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制度堵点”。分管副省长亲自部署、一线推进,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协同发力,探索内外贸一体化广东发展路径,协调推进实施“五外联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2.制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2024年4月,印发出台《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府办〔2024〕3号),从促进内外贸规则机制对接、畅通内外贸双向流通渠道、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主体、健全内外贸一体化服务保障、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措施。
3.建立工作机制。球友体育 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局、海关总数广东分署等单位联合建立内外贸一体化工作合作机制,明确依托省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推进情况。
1.促进内外贸制度规则衔接。一是强化政策供给,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印发广东省实施标准国际化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以标准促进互融互通,深化粤港澳和国际交流合作。二是推广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国际国内标准一致性。指导我省6665家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对标达标提升行动,459家企业入围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提升我省企事业单位在国际标准化工作中的参与度,全省目前共拥有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技术机构主席/副主席6名;落户广东的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5个、国内技术对口单位22个。三是拓展“湾区标准”,促进粤港澳三地软联通。截至目前,已发布215项“湾区标准”,涵盖食品、粤菜、中医药、交通、养老等32个领域,逾千家粤港澳企业声明使用,近百家“湾区标准”示范店落地运营。四是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支持企业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发展“三同”产品,开展“三同”产品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认证。在“广东省内外贸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增设“同线同标同质服务专栏”,开展“三同”企业、“三同”产品备案、展示与推广工作。实施“阳光抽检”,强化“三同”产品质量监管。制定并公布289种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依据产品标称的执行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要求,对“三同”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结合快检筛查方式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督促指导企业科学发展“三同”产品,持续满足标准要求。截至2024年底,共对化肥、电线及电缆、家用电器、文体用品、电池等20类产品开展监督抽查,暂未发现出口转内销产品出现不合格情况。组织产品医院开展质量技术帮扶,举办了4场出口内销双循环专题讲座,培训企业1000余家、1500余人次,帮助企业了解掌握产品合规、市场准入、质量标准和最新政策动态,帮助企业主动提升质量标准,满足市场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2.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一是开展试点示范企业培育。向商务部推荐了两批次共53家优质企业,推动深圳优合、名创优品等7家企业入选国家现代流通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顺丰、怡亚通等11家企业获批商务部内外贸一体化经营领跑者企业。遴选了1124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数量全国第一,支持企业“两条腿走路”、一体化发展。广州捷普电子通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产品内销比例提升至42%,有效化解了国际市场需求疲软的风险。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服务。印发加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指导服务工作通知,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指导服务、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加强经营主体海关信用培育,鼓励内外贸企业积极申请海关AEO认证,推动海关总署新增高级认证企业17条便利措施落地。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应对,健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多主体协同应对机制,帮助内外贸企业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能力。
3.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一是加快建设优质消费平台。以广州、深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佛山、东莞、珠海、汕头、湛江、韶关六个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支点,打造“2+6”消费中心城市格局;推动广州天河路商圈、北京路商圈、深圳福田中心商圈等3个商圈获评全国示范智慧商圈,推动正佳广场、领展中心城等7个商店成功获评全国示范智慧商店;打造2条国家级、38条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带动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二是发挥进口平台促进消费作用。依托广东自贸试验区打造进口货物国际中转分拨中心,南沙建设冷链物流、美食美酒、飞机租赁、汽车、粮食等六大分拨中心和进口平台。广州市首创全球跨境电商“三中心”(生态创新中心、卖家服务中心、超级供应链中心),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展对外贸易。珠海市推动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珠澳跨境工业区转型升级,完成珠海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工作,推进粤港澳物流园业务建设,打造区域物流中心。
4.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一是培育内外贸产业集群。开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形成“8372”发展格局,即8个万亿级产业集群(新一代电子信息、现代轻工纺织、先进材料、绿色石化、现代农业与食品、智能家电、软件与信息服务、汽车)、3个五千亿至万亿级产业集群(新能源、超高清视频显示、数字创意)、7个一千亿至五千亿级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与健康、安全应急与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精密仪器设备、激光与增材制造、前沿新材料)和2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二是推广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个性化定制、共享工厂创新发展,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增强企业柔性生产和市场需求适配能力。目前我省有51家企业(平台、项目)入选工信部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162家,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市入选工信部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广州市大力推广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被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评为“全球定制之都案例城市”,广汽埃安建成全球第一条具备互动式定制能力的总装工厂。
5.组织开展内外贸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一是畅通企业与专业机构的对接渠道。建设完善内外贸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发展平台,引入54家权威机构进驻平台开展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畅通企业与机构信息沟通、业务对接渠道,促进企业需求与专业机构高效匹配、便捷对接。二是举办系列公益培训助力企业“走出去”。组织权威机构60余名技术专家开展专题研究与授课辅导,累计举办了47期“广东省内外贸检测认证知识大讲堂”公益培训,共培训企业人员5万余人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并积极应对主要目标质量标准、合格评定等市场技术性贸易措施。三是为内外贸企业免费提供信息资讯和技术服务。开展欧美、东盟、中东、非洲、澳新、日韩等主要目标市场技术法规、质量标准、检测认证规则等比对研究与资讯服务,跟踪发布内外贸检验检测认证最新动态,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内外贸技术性合规要求。四是开展帮扶活动破解企业内外贸难题。开展“内外贸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企业行”活动20余场次,组织质量标准、检测认证专家与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指导和技术帮带,帮助企业及时破解内外贸技术性壁垒等难点痛点问题。五是持续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密切跟踪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收集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产品召回及贸易争端案例等信息20万条,组织对境外227项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提出382条评议意见,发布预警信息4.5万条,指导企业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
6.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一是持续清理纠正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建立本级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机制,2024年累计审查各级政府重大政策措施文件820份,提出建议意见249份。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专项整治,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稳妥推进全省专项整治工作,共清理各类违反公平竞争问题的政策措施260份。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积极开展包括内外贸主体在内的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实时归集共享全省内外贸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打造内外贸良好信用环境。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或者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内外贸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市场监管领域市场准入环节嵌入信用核查功能,限制或禁止失信经营主体办理业务。三是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更新发布第二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指标数据更加科学,分类更加准确。研究构建风险警示规则体系,制定38个风险警示规则,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产品质量、食品生产、特种设备等专业领域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支持企业海内外维权。一是持续开展《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宣贯培训,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2022年至2025年1月,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1.26万宗,案值1.72亿元,罚没1.6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491宗,其中查处涉港澳台和外国商标侵权案件3947宗,案值2.3亿元,罚没款9773.5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9件。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发挥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技术优势,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技术咨询与技术调查“双支撑”机制。指导汕头、中山等地在全国率先委托当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2024年,广东省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10445宗,其中裁决类1433宗,出具维权意见类9012宗。二是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获批建设东莞、汕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全省分中心数量达到6家。完善纠纷监测、应对指导、风险防控、协调联动海外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指导各分中心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服务。2024年累计监测海外知识产权诉讼纠纷1131件,为1164家企业提供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公益服务,挽回潜在市场损失约3.64亿元,举办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培训宣传活动88场,惠及企业5773家。三是联合开创“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大赛”(“湾商赛”),促进培育一批高价值商标品牌,推动企业培育自主品牌走向海外市场。“湾商赛”是全国首个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农业等中小企业商标品牌培育的大型赛事。2023年(首届)“粤创赛”共吸引619个项目参赛,吸引华侨海归参赛项目35个;2024年(第二届)“湾商赛”吸引参赛单位1135家,发现、培育、展示了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产品或服务价值高的广东商标品牌,一批中小企业从大赛系列宣传培训、参赛过程中提升了商标品牌运营能力。支持全省各市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182个,评选发布2024年度全省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33件,以点带面推动区域商标品牌发展。
二、政策支持情况
近年来,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工作,广东加强财政保障与金融支持,密集出台了“稳外贸8条”“内外贸一体化14条”“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7条”“促消费9条”“促服务消费23条”等多项政策,推动内外贸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财政保障。2023-2024年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53.35亿元,支持主管部门统筹用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外贸发展方面35.14亿元,用于地市综合奖励、进口贴息、出口信用保险、开拓国际市场、口岸建设、中欧班列以及应对贸易摩擦、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贸易调整援助、外经贸提质增效等项目。促消费方面9.71亿元,用于支持粤贸全国、消费枢纽建设、发放汽车家电消费券、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等。做好2024年105亿元中央特别国债资金(不含深圳)分配,足额安排省财政配套资金18.5亿元,用于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化、知识产权方面8.5亿元,用于开展国内国际先进标准研发制定、湾区标准研制、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奖奖励等。
(二)发挥信保作用。充分发挥信用保险风险保障和融资增信作用,推动出口信用险和国内贸易险协同发力,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并重的优质企业稳步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加强全产品联动,充分发挥中长期险、海投险助力企业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2024年,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总承保金额超1297.4亿美元,增长14.7%;内贸险实现承保金额854.8亿元,同比增长7.2%。关税保证保险累计为近500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22.4亿元,有效降低外贸企业资金占用成本;出口产品责任保险为3040家企业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736亿元,促进国内产品顺利“出海”。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加强内外贸企业信贷服务。鼓励支持银行机构提升跨境服务水平,满足企业在海外拓市场、出口转内销的全流程、全周期、全方位金融服务需求。从2022年到2024年,全省本外币贷款余额从24.57万亿元增长到28.4万亿元,同比增长15.6%。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累计发放“一带一路”贷款超3000亿元,项目覆盖东盟、南亚、南太平洋、中东等45个国家和地区。二是推动跨境人民币便利化。全省人民币跨境结算支付规模从2022年5.9万亿元增长超8万亿元,同比增长35.6%。自由贸易(FT)账户在广东自贸试验区上线,试点银行范围从2家增加到4家。南沙累计开立FT账户超9000户,办理FT项下资金划转业务超3.79万亿元,落地境外船舶交易外币资金托管及结算、离岸人民币债券资金归集等多个FT项下创新业务。三是促进投融资结算便利。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已覆盖全省所有城市,深圳成为全国首批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城市,广东成为第二批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地区。南沙自贸片区成为全国首批4个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等13项便利化试点措施全部落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标准认证衔接。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和各类机构主导或参与各级标准制定,尤其是制定研发更多国际先进标准,掌握主动权。扩大“湾区标准”清单项目范围,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率先实现标准和检测认证规则衔接。支持省内专业机构拓展内外贸检测认证资质范围和服务领域,为内外贸企业提供一体化检测认证技术服务。
(二)着力搭建双向流通渠道。充分利用“粤贸全国”平台,促进我省企业出口产品内销,推动内外贸企业一体化拓展国内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内贸企业利用“粤贸全球”境外展开拓国际市场,参加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海丝博览会、加博会等境内国际性展会,做好对企业贸易规则、法律指导、贸易救济等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安全。
(三)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加强我省国家现代流通领军企业、骨干企业跟踪培育,做好国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服务,形成一批内外贸一体化优质企业案例。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培育,指导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标准衔接、品牌营销、渠道布局能力。
(四)建设高水平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打造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商圈,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建设,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深化广州南沙、黄埔和深圳前海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促进进口、提升消费作用。
(五)培育打造内外贸优质品牌。培育“广东新品牌新好货”,挖掘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直播电商等,打造城市消费品牌、新型消费案例。推动老字号企业“走出去”创新发展,鼓励老字号与历史资源、文化IP和新消费品牌等跨界联动,提升品牌影响力。
(六)加快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加大对内外贸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切实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内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推动内外贸物流服务便利化。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引进和培养内外贸领域专业人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商务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