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原文第四点“认定要求”第(五)项明确要求,“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奖励方向的企业,可选择其一进行申报,同一年度内不重复奖励”,同时,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奖励单个企业在政策实施期内仅可申请一次。